跟省長一起學法:新修訂的行政覆議法,有這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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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13日,省委副書記、省長黃强主持召開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會上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徐繼敏對新修訂行政覆議法進行了專題解讀。

6月13日,省委副書記、省長黃强主持召開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會上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徐繼敏對新修訂行政覆議法進行了專題解讀。此次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如何更好實施?徐繼敏圍繞修訂的背景、修訂的主要內容進行了講解,並給出了實施建議。

“從之前的43條新增至90條,除一條未修改外,其餘所有條文均進行了新增和修改。”徐繼敏介紹,新修訂的行政覆議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是行政覆議法施行二十多年來的一次大修。此次修訂行政覆議法確立行政覆議作為化解行政爭議的主管道,意味著要發揮行政系統自我淨化大部分衝突的作用,人民法院發揮對少數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終極裁判功能。

就其修訂的主要內容,徐繼敏梳理概括為六個方面:一是發揮行政覆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管道作用,二是加强行政覆議能力建設,三是優化行政覆議體制,四是健全行政覆議申請和受理程式,五是完善行政覆議審理程式,六是規範行政覆議决定。

例如,在“發揮行政覆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管道作用”方面,新修訂的行政覆議法擴大了行政覆議範圍、覆議前置範圍,並規定行政覆議中可以調解,有利於强化行政覆議吸納和化解行政爭議的能力,發揮行政覆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管道作用。

在“健全行政覆議申請和受理程式”方面,本次修訂借鑒了行政訴訟中的不少制度,對申請行政覆議的期限、通過互聯網申請覆議、通過處罰决定機關提交覆議申請、行政覆議受理條件等進行了明確和完善。徐繼敏舉例解釋,“如規定申請人可以通過郵寄、互聯網通路、當面提交等管道提交行政覆議申請書。行政機關通過互聯網通路送達行政行為決定書的,應當同時提供提交行政覆議申請書的互聯網通路。”

在“規範行政覆議决定”方面,徐繼敏提到規範行政覆議調解書製作、內容及執行程式這一變化,“如規定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調解書,行政覆議機關或者上級行政機關責令其限期履行,可以約談被申請人的有關負責人或者予以通報批評。”

為更好實施新修訂行政覆議法,徐繼敏認為,對照化解行政爭議主管道建設,當前四川還需從四個方面進行把握:一是增强行政覆議機构化解行政爭議的權威性,其他行政機關要配合做好行政複議相關工作。二是加强專業化、職業化行政覆議人員隊伍建設,建議四川可以參考相關省份的經驗,推行行政覆議員制度。三是推進全省一體線上行政覆議數據平臺建設,方便覆議機构及申請人開展覆議活動,提高覆議效率。四是提升行政覆議監督效能,讓行政覆議“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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