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征集2024年支持商圈品質提昇項目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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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優化消費有效供給,促進商文旅體融合發展,助力北京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推進首都經濟高品質發展。市商務局出臺了《關於征集2024年支持商圈品質提昇項目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為優化消費有效供給,促進商文旅體融合發展,助力北京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推進首都經濟高品質發展。市商務局出臺了《關於征集2024年支持商圈品質提昇項目的通知》。

二、主要內容

(一)支持範圍

在北京地區注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商圈區域內[注1]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构、經濟組織等組織。

(二)支持方向及標準

1.支持商業企業升級改造。對符合條件的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核定實際投資總額的10%,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支持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按照“達標即享”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智慧商圈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智慧商店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3.支持商文旅體融合發展示範商圈、示範商場。按照“達標即享”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示範商圈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示範商場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三)支持條件

1.申報項目的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上。

2.申報陞級改造項目的企業應為百貨、購物中心、專業專賣店等業態,並已納入統計或都市商業綜合體監測;核定實際投資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資金支付及發票開具時間在2023年1月1日以後),且不低於核定計畫投資總額(符合支持方向的契约投資總額)的70%;項目已竣工驗收或開業運營,持續經營時間3個月以上,客流量和銷售額高於升級改造前。

3.申報智慧商圈、智慧商店項目,應達到《智慧商圈評價指標(試行)》《智慧商店評價指標(試行)》得分90分(含)以上。

4.申報商文旅體融合發展示範商圈、示範商場項目,應達到《商文旅體融合發展示範商圈評價指標(試行)》《商文旅體融合發展示範商場評價指標(試行)》得分90分(含)以上。

5.申報智慧商圈和商文旅體融合發展示範商圈項目,應有政府派出的管理機構或商協會行業自治管理組織。

6.項目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複申報。

7.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範圍的;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納入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懲戒的;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持的。

8.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四)申報流程

1.申報陞級改造項目。專案申報組織應在項目符合相應條件後,將申報材料報送所屬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總部企業進行初審;市商務局對項目進行複審和驗收,對通過驗收的項目進行資金撥付。

2.申報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和商文旅體融合發展示範商圈、示範商場項目。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推薦符合條件的項目,由市商務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定,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資金撥付。

三、申報時間

1.申報陞級改造項目。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專案申報組織開始申報,於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最後一批專案申報。

2.申報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和商文旅體融合發展示範商圈、示範商場項目。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於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項目推薦。

項目諮詢電話:010-55579595/010-55579568

注釋1:商圈名錄依據《北京市商業消費空間布局專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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