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持續加大長江禁漁力度水上不捕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羣衆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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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記者茅冠隽

  今天,是《長江保護法》施行的第三個年頭。自2021年1月1日起,長江“十年禁漁”啟動;當年3月1日,《長江保護法》施行。如今三年過去,崇明區禁漁工作成效斐然,“水上不捕、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羣衆不吃”的社會氛圍已形成,不少“水中精靈”已重現長江崇明段水域。

  從事漁業近40年的城橋鎮老滧港漁業村村民吳文祥見證了長江崇明段的變化,他說:“刀魚多起來了,江豚成了常客,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從“捕魚者”到“護漁人”,吳文祥這些年完成了身份轉變,這也是崇明推進長江大保護工作的一個縮影。以往,骨軟如綿、肉質豐腴、體表白亮的“江刀”,是開春後長江送給崇明人的第一份大禮。“20世紀70年代、80年代,一網下去,撈上來的‘江刀’密密麻麻。”老滧港漁業村村民石福林今年65歲,他告訴記者,由於過度捕撈,後來一網下去只能抓到幾條“小刀”;“十年禁漁”之前的幾年,“明前江刀”被炒到每斤7000多元的天價,已非常稀少。

  被崇明人稱為“海江猪”的江豚,“十年禁漁”前數量也曾銳减。統計資料顯示,20世紀90年代初期,長江內約有3600頭江豚,2012年銳減至1045頭,2017年僅存千餘頭。“當時,長江裏船多、網多、垃圾多,‘海江猪’怎麼活得下去?”石福林說。

  在過去幾十年快速、粗放的經濟發展模式下,長江水域環境被嚴重破壞,長江生物完整性指數一度已經到了最差的“無魚”等級。“實行禁捕,讓長江休養生息,迫在眉睫。”崇明區農業農村委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龔洪新告訴記者。

  2018年,在“十年禁漁”啟動的3年前,崇明就已開始探索退捕、禁捕工作。此後數年,長江崇明段禁漁禁捕執法監管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自2021年“十年禁漁”啟動以來,崇明區農業農村部門辦理長江非法捕撈案件56起,公安部門辦理長江非法捕撈案件10起,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相關案件33起,共清理整治“三無”船舶(含廢棄)315艘。

  龔洪新告訴記者,崇明轄區內長江幹流水域和長江口中華鱘自然保護區、長江刀鱭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崇明段,是涉及崇明區的“長江禁漁”範圍,水域面積2400餘平方公里。同時,崇明區內陸水域常年禁止無證捕撈,其中2月16日12時至5月16日12時為內陸禁漁期,嚴禁使用地籠、電力捕魚工具等進行捕撈。

  為了更高效排摸違法線索,崇明區去年已依託生態養護社、河道保潔隊、海塘養護企業等力量,組建了23支長江禁漁巡護隊伍,共有107名巡護員,對沿江港口、港汊、灘塗等區域加大巡查力度,同時落實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羣衆積極舉報涉漁線索。

  多措並舉之下,不少“水中精靈”的數量正逐漸回升,江豚、刀魚、河豚乃至“活化石”中華鱘,數量均有所增長。

  上海市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研究中心監測團隊介紹,近兩年在監測中多次發現單條100克以上的大規格刀鱭,刀鱭小型化現象得到遏制,種群結構正逐漸改善。長江江豚的目擊頻率也逐年提升,東風西沙、青草沙水域已成長江江豚種群棲息地,常可監測到大小江豚在一起伴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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