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 夏鋒
●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其中關鍵是經營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程度和企業的獲得感、滿意度。
●無論從優化營商環境需求看,還是從封關運作後的企業發展看,要加快完善市場監管體制,創新監管管道,提升綜合監管能力。
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土質優劣直接關係經營主體活力和經濟發展動力。2018年以來,海南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明顯改善。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其中關鍵是經營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程度和企業的獲得感、滿意度。囙此,需要以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為目標,以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以經營主體實際感受為導向,聚焦企業急難愁盼問題,參照世界銀行標準,積聚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合力,加快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確保營商環境2025年達到國內一流、2035年躋身全球前列。
以持續提升經營主體獲得感為導向
營商環境的變化,企業的感受最為真切。根據世界銀行定義,營商環境是指市場主體在准入、生產經營、退出等過程中涉及的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等有關外部因素和條件的總和,尤其是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制度性因素和條件。2022年12月,世界銀行發佈宜商環境新版概念書,正式取代原於2003年底首次發佈的《營商環境報告》中的營商環境概念,把經營主體的獲得感擺在突出位置。現階段,海南要健全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加大改革開放力度,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行程,持續提高經營主體的獲得感,增强經營主體滿意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一是持續提升經營主體對自貿港政策的獲得感。2018年,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賦予海南建設自由貿易港的重大戰畧使命。近年來,以“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和“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動”為主要特徵的自貿港政策制度體系逐步構建,海南成為國內外經營主體投資熱土。海南要抓住自貿港建設機遇,結合世界銀行宜商環境評價體系,加快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不斷擴大和豐富自貿港政策應用場景,使更多經營主體享受自貿港政策紅利。相關部門要深入開展政策宣講解讀,幫助經營主體用好政策,並充分發揮自貿港獨有政策優勢,加大產業經營主體招商力度,加快推動開放政策落地,持續提升經營主體獲得感,增强海南自貿港對全球優質要素資源的强大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
二是持續提高經營主體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准。自由便利的貿易投資環境是營商環境的基本內容。今後幾年是封關運作的關鍵時期,海南要以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外商投資規則標準化、國際化,在確保國家安全和經濟穩定的基礎上,對海南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的體例進行規範,在部分鼓勵發展的領域進行高水准開放的壓力測試,以更大力度探索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規則。創建高標準投資貿易保障機制,增强企業對封關運作的預期和信心,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形成產業集聚效應。主動營造開放包容的貿易投資環境,為經營主體投資興業提供便利。
三是持續增强經營主體對公平競爭環境的滿意度。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覈心,也是衡量優越營商環境的尺規。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完善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世界銀行新的營商環境評估也確立了“市場競爭”這一全新的名額。近年來,海南自貿港率先探索“承諾即入制”“准入即准營”改革;“强化競爭政策”試點工作全國領先,為加快建設公平競爭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服務於封關運作,海南自貿港要進一步完善公平競爭和產權保護制度,確保各類經營主體公平競爭。全面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產業政策。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强化對國企民企、內資外資、政府採購的公平競爭審查。鼓勵公平競爭審查引入協力廠商評估,提高專業性和公正性,持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以推動營商環境四個轉變為路徑
著眼“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目標,優化營商環境推進路徑重在實現四個轉變。
一是推動營商環境問題由企業訴求向主動排查轉變。現時,各級政府部門比較重視“送上門”的問題,對企業反映的訴求和問題有求必應,儘量解决。要堅持短期集中攻堅和長期持續優化相統一,加快向主動排查轉變,深入到企業、基層、社區、羣衆中去,主動發現問題、分析原因、解决問題,打破制約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打造營商環境改革標誌性工程,形成服務企業高品質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是推動營商環境問題個案解决向判例解决轉變。現實中,企業反映的問題和政府正在解决的問題有些是個案,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和解决;有些問題則具有共性特徵,屬於同一類問題,可以合併同類項。建議由相關部門會同省內外研究力量,加快建立典型“案例庫”,形成“判例庫”,主責部門遇到同類問題參攷既往“判例”辦,縮短營商環境問題解决時間,提高經營主體的滿意度。
三是推動營商環境從簡政放權向放管同時發力轉變。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踐看,當前基本做到應放盡放,能簡則簡,市場准入已接近零門檻。但隨著權力下放,部分情况下會出現監管不到位、存在監管盲區等問題。如果事中事後監管能力跟不上,未來隨著產業形態和企業主體不斷增多,下放的權力很難承接好。無論從優化營商環境需求看,還是從封關運作後的企業發展看,要加快完善市場監管體制,創新監管管道,提升綜合監管能力。
四是推動營商環境優化從政府主導向社會共治轉變。近年來,我省在健全營商問題處理的閉環工作機制上取得明顯成效。但總體上看,政府和企業之間缺少了一個“減壓閥”“緩衝器”。從國內外發展經驗看,行業協會、商會是營商環境的重要建設主體,越是高水准的營商環境,越需要行業協會、商會深度參與。從海南情况看,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整體發展相對滯後,在處理政府職能部門與經營主體之間衝突中的作用不明顯。建議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發展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發揮其積極作用。
以加快打造誠信海南為重點
從國際知名自貿港的一般特徵看,新加坡、中國香港等地把建立以“信賴保護制度”為重點的社會誠信制度體系,作為創建一流營商環境的重大舉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同樣對海南構建社會誠信體系提出了具體要求。優化營商環境,要從誠信海南的中長期目標出發,一是加强誠信政府建設。為保證公平的市場環境,政府的政策、法規、服務措施等應該做到公開、透明,形成可預期的政策、制度、法律環境,儘快形成“封關畫像”,以穩定經營主體預期。二是加快誠信企業建設。實行企業法人承諾制,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企業的違法失信成本,增强監管的威懾力,形成對企業有效的約束和監督,從而促使企業嚴格自律。
【作者分別系海南科技職業大學講師;海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海南大學分中心特約研究員。本文系海南省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專項課題(2021HNMGC01)《海南自由貿易港誠信政府建設研究》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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