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開展檢查。受訪者供圖
海南日報記者 宋靈雲
陽光照進鍋爐房內,身穿藍色工服的工人做著日常維護,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開展檢查。
這是海南省人大代表、江蘇彭隆(瓊海)律師事務所主任嶽松手機中的一張照片。照片背後,是一張沒有開出的罰單。
照片中的檢查對象是瓊海當地一家椰子產品加工企業,環評批復為建設1臺3t/h燃氣鍋爐,實際建設了5臺2.0t/h鍋爐,生產能力增大了233%。企業設備與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數量不符,要處罰嗎?
罰,這是過去一段時間的慣例做法。
“但是,不罰更考驗管理者的水准和擔當。”嶽松20多年深耕行政案件,在他看來,行政機關依法擁有“不予處罰”的裁量權,但由於法律規定較為原則、不易操作,一線行政執法人員常常“不會”也“不敢”給予免罰處理。
最終,經過核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决定不處罰。
“不罰”的底氣,來自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近年來,海南各地積極探索綜合行政執法改革。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試行)》通過,明確在全省推行包容審慎行政執法。
“根據我省印發的《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沒有新增建設用地的改建、擴建、設備安裝和技術改造陞級的建設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錶,處於建設階段,且檢查發現主動停止建設或恢復原狀的,可不予處罰。”嶽松說,圖片中的企業正屬於此種情形。
“當收到不予處罰決定書,我們懸著的心落下了。”該企業相關負責人方玉林表示,這極大減輕了企業經營壓力。
不僅如此,企業借助這次機會,進一步瞭解了相關法律規定、規範生產經營,避免了再次犯錯。走進該企業生產線,記者看到,一瓶瓶椰汁經歷層層檢驗,最終噴碼包裝,銷往全國。
(本報嘉積1月1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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