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程禕
近日,市人社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優化建設交通類事業單比特業技術崗比特置管理的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優化水務海洋類事業單比特業技術崗比特置管理的意見》,進一步為事業單位放權賦能。
《意見》堅持需求導向,賦能行業發展;堅持分類分級,激發人才活力;堅持統籌調控,促進市區聯動;堅持激勵重點,增强“尖端”動力,明確了急需緊缺可特設、高層次人才可超崗、擔負對口支援任務可不占、小少散組織可統籌、重點組織可新增等新措施。
比如,緊缺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可以不受本組織常設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申請設定特設崗位。列入省部級以上人才計畫、國家級和本市處於專業前沿並且在國內外具有較高影響力的人才,可以不占所在組織的正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對於規模小、人員少、較分散,或專業領域相近、人員交流頻繁的事業單位,可以統籌進行崗位設置。此外,對於承擔國家、省部級重大科研專案,市委、市政府重點任務、重大專案,獲得國家、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或國家部委重要獎項的組織,可以適度新增1%-5%激勵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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