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提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全省部署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著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能力貭素、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强化行政執法監督問責。
預計到2025年底,江蘇綜合執法體制進一步完善優化,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一市一清單”賦權機制得到有效實施,行政執法的科技保障水准顯著提升,行政執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加強,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實施方案》明確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貭素、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加快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等6個方面重點任務。其中,方案要求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執法機制,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行政檢查比例、頻次和管道;在應急管理、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工程建設等領域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在行政執法各環節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並作出有效防範和處置,依法降低行政執法對企業的負面影響;不得以政府購買服務或其他任何形式,將執法事項外包或變相外包給其他組織或個人實施。
根據檔案要求,江蘇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特別是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生產、農業農村、城市管理、衛生健康、金融監管等領域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已先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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