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家組織存在火災隱患被責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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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22日,海南日報從省消防救援總隊獲悉,海口、東方、文昌、洋浦、定安、瓊中、臨高、屯昌等地8家組織存在火災隱患被當地消防部門責令整改。“連日來,各地消防部門聯合有關部門,對醫療機構、施工工地、廠房倉庫等場所開展專項檢查。

海南日報海口11月22日訊 (記者 良子 通訊員 鐘堅)11月22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消防救援總隊獲悉,海口、東方、文昌、洋浦、定安、瓊中、臨高、屯昌等地8家組織存在火災隱患被當地消防部門責令整改。

“連日來,各地消防部門聯合有關部門,對醫療機構、施工工地、廠房倉庫等場所開展專項檢查。”省消防救援總隊防火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各地消防部門以4類重點場所和9大類43項重點整治內容,持續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

消防部門在排查整治中,發現海口和悅坊社區、東方市第二人民醫院、海南金棕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文苑社區)、洋浦經濟開發區第三幼儿園、海南海鑫隆塑膠製品有限公司、瓊中新進樂美家旅舘旅店、海南宜居智慧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文瀾華府社區)、屯昌民悅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屯昌天悅花園B棟綜合樓)等8家組織存在部分防火門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動報警系統故障、樓梯間未設定疏散指示標誌等消防安全隱患。針對各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消防部門依法對這8家組織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除了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外,各地消防部門將全程督促組織落實整改措施,並提供消防安全技術指導服務,確保火災隱患按時消除。”省消防救援總隊防火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自全省部署開展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後,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省消防救援總隊製定印發了改進消防監管工作十二項措施,在堅持現行監管模式的前提下,以“實名制”强化消防監管責任,以“標籤化”改進“雙隨機”抽查管道,建立常態化指導服務制度,不斷提升社會消防治理水准。

據統計,專項排查整治行動以來,全省消防部門共檢查組織11683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9512處,發現並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31家、已銷案重大火災隱患18家,切實消除了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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