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立法規範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

江苏 46℃ 0
摘要:《江蘇省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管理辦法》將於11月1日起正式施行。10月24日,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對《辦法》進行解讀。《辦法》是全國首個規範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的省級政府規章立法項目。省住建廳廳長王學鋒介紹,政府投資工程普遍採用分散建設的模式,不同程度存在建設管理水准低、管理責任不明、投資效益差、部門監管不力等問題,一些工程嚴重超規模、超標準、超概算建設,也存在較大廉政風險。

《江蘇省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管理辦法》將於11月1日起正式施行。10月24日,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對《辦法》進行解讀。

《辦法》是全國首個規範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的省級政府規章立法項目。省住建廳廳長王學鋒介紹,政府投資工程普遍採用分散建設的模式,不同程度存在建設管理水准低、管理責任不明、投資效益差、部門監管不力等問題,一些工程嚴重超規模、超標準、超概算建設,也存在較大廉政風險。“《辦法》的出臺,對於提升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和管理的專業化水准,提高綜合效益,防範各類風險,將集中建設管理納入法治軌道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規定,使用預算安排的資金進行的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等非經營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適用集中建設。集中建設是由縣級以上政府確定的專業組織對政府投資工程按照專案管理層級實施統一專業化管理,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移交使用組織。

為著力解决集中建設工作中的難點堵點問題,《辦法》規定縣級以上政府確定實施組織。使用組織負責提出項目使用需求,辦理專案建議書等前期相關手續;實施組織負責組織建設,落實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工期進度、投資控制等管理責任。

《辦法》在嚴格控制概算等方面明確具體要求。規定項目建設資金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籌措並撥付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項目投資非因法定事由超過概算的,可以相應扣减實施組織的集中建設管理費用等,加大概算執行力度。省財政廳二級巡視員戴民輝表示,實施集中建設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資金主要是財政性資金,財政部門會對工程的財務活動實施全過程管理和監督。

江蘇早在2017年就率先在全國開展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管理的創新探索和實踐。現時,全省已有集中建設監管組織155個、實施組織645家,從業人員約3萬人。2019年以來,全省實施集中建設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3114個,總建築面積1.26億平方米,總投資8474億元。已交付項目中,未出現“三超”現象,平均節資率達10%以上。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