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個項目價格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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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知》規範調整了公立醫療機構114項超聲診斷類醫療服務專案價格,規範項目名稱、項目內涵等內容,廢止41項現行相關醫療服務專案價格。

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日前發佈《關於規範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標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部分醫療服務專案價格和醫保支付標準進行規範調整。

《通知》規範調整了公立醫療機構114項超聲診斷類醫療服務專案價格,規範項目名稱、項目內涵等內容,廢止41項現行相關醫療服務專案價格。

同步調整《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目錄暨服務設施標准》,廢止34項現行相關醫療服務專案醫保支付標準,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支付標準按照調整後的規定執行。

記者査詢發現,廢止原超聲檢查項目價格包括B超胸部每次45元(應含肺、胸腔、縱膈)、經顱多普勒每次120元、搭橋術後橋血管超聲側血流量每次480元等41項;廢止原超聲檢查項目醫保支付標準包括ABD超聲檢查、B超導向穿刺等3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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