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程禕
昨天,市醫保局會同市衛健委、市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佈《上海市醫保進一步支持社區衛生服務能力提昇的若幹舉措》,聚焦制約基層醫療高品質發展的裉節難題,針對性出臺醫保賦能基層15條措施,推動本市基層醫療機構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為市民提供優質可及的基層醫療服務。
在減輕居民就醫負擔方面,15條舉措中包括適度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的門急診報帳比例,在職職工社區門急診報帳比例提高到80%,部分退休人員提高到85%以上;進一步提高基層用藥實際報帳水准,在基層醫療機構配備使用的醫保目錄內的乙類藥品(定額標準自負藥品除外),參照甲類藥品支付,集中帶量採購藥品的支付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醫保部門相關負責人解釋,原先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報帳醫保目錄內的乙類藥品時,需要自己先付總額的10%,再按醫保報帳比例支付剩下的90%,“費用比二級、三級醫院低一點,但相差不算多”。現在乙類藥品在基層報帳可以參照甲類藥品,全部進入醫保報帳範圍。換句話說,同一款乙類藥品,在社區醫院買要比在大醫院買便宜得多。據介紹,現時社區醫院常見的乙類藥品(商品名)有將近2000種,經靜態測算,該措施實施後每年將減輕患者經濟負擔近2億元。
同時,在藥店用藥報帳方面,實施定點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對患者需要但社區尚未配備的藥品,可由社區醫生開具電子處方,患者到定點藥店就近購買,享受與社區同等待遇。在就近大病治療方面,擴大醫保門診大病定點資質。隨著腹透等適宜科技在社區推廣,考慮將相應大病定點資質放寬至社區,方便居民就近進行大病治療。
本次出臺的措施提出鼓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上級醫院通過協商合作為患者提供高品質醫技診療服務,支持檢查費用由醫療機構間協定分配,從而增强雙向轉診的積極性和實效性,讓患者不用奔波,就能享受大醫院的服務。
為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15條措施提出在新增簽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標準;及時做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撥付;優化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引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家庭醫生團隊做實、做細簽約服務。
此外,市醫保局還將合理加大醫保支付傾斜力度,醫保總額預算繼續向社區傾斜,會同相關部門完善“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激勵約束機制。在支付模式創新方面,探索建立符合社區特點的安寧療護、康復護理等按床日付費的基層支付模式。探索緊密型都市醫療集團及醫聯體內按人頭付費、打包付費等試點工作,引導基層醫療機構形成高效診療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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