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會保險、醫保經辦、跨省异地就醫……五問五答你關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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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16日,第765號國務院令公佈《社會保險經辦條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要落實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

  8月16日,第765號國務院令公佈《社會保險經辦條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月4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醫療保障局和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社會保險經辦條例》有關情况。一起關注!

  發佈會速覽——

  要落實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

  積極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加快職業人群工傷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步伐。

  支持老年人利用國家和地方自助認證平臺等,實現社保待遇享受資格自助認證。

  用人單位在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通過資訊比對、自助認證等管道核驗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通過“數據多跑路”讓“羣衆少跑腿”。

  現時,所有參保人都可以進行跨省异地就醫備案,其中急診搶救人員視同已經備案。

  Q:如何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政策?

  A:在養老保險方面,要落實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組織尚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在工傷保險方面,鞏固建設工程領域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成果,積極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加快職業人群工傷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步伐。這期間重點推一個試點,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這個試點從去年7月1日啟動實施,第一批試點在7家平臺企業開展。截至7月底,平臺企業在7個省市已有615萬人覆蓋進來。還將在實踐中不斷總結,不斷探索完善,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服務規範和運行機制。

  Q:在核驗社保待遇享受資格上,有哪些便民舉措?

  A:一是開展資訊比對認證。《條例》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通過資訊比對、自助認證等管道核驗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

  二是推行遠程自助認證。推廣生物特徵識別認證、手機應用遠程認證等服務,支持老年人利用國家和地方自助認證平臺等,實現自助認證,為解决部分老年人不會使用智能手機認證的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手機應用中開發了“他人代操作”的功能,家人或者工作人員可以幫助老人認證。

  三是通過服務精准開展認證資訊的核實。《條例》還規定,通過資訊比對、自助認證等管道,無法確認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委託用人單位或者協力廠商機构進行核實。近年來,對資訊比對不能確認待遇領取資格的人員,結合全民參保計畫和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包括健康體檢、文娛活動、走訪慰問等管道,開展認證資訊核實,寓管理於服務,還主動為行動不便者提供上門服務。

  經過多年的努力,全國利用數據比對和自助手段完成認證的比例總體已經超過了70%。

  Q:如何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險經辦便利化水准?

  A:《社會保險經辦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在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通過資訊比對、自助認證等管道核驗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通過“數據多跑路”讓“羣衆少跑腿”。要求壓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取消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决定依據的證明材料。

  推進全國社會保險服務事項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出更多“一件事”集成服務,為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全網式、全流程、無差別的方便快捷服務。

  對於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加强無障礙服務,通過授權代辦、上門服務等管道提供便利服務。

  借助銀行、基層服務平臺的力量,延伸服務網點,拓展服務通路,在城鎮打造城區步行15分鐘、在鄉村打造輻射5公里服務圈的“就近辦”社會保險經辦服務。

  Q:今年醫保局在推進全國跨省异地就醫直接結算方面有哪些進展?

  A: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數量已經達到47.51萬家,比去年底增長了45.33%。與此同時,今年前8個月,全國住院、普通門診和高血壓、糖尿病等5種門診慢特病的跨省直接結算總人次達到了7216.71萬人次,减少羣衆墊付972.1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了245.1%和91.77%。

  現時,所有參保人都可以進行异地就醫備案,其中急診搶救人員視同已經備案。全國已經統一了備案有效期,有效期內參保人可以在就醫地多次就診,並能在備案地和參保地雙向享受待遇。

  Q:醫保經辦服務如何更便捷、更優質、更高效?

  A:一是進一步完善醫保政務服務清單。前期,國家醫保局製定了醫保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統一了28項醫保常用業務的服務標準,實現了辦事環節和辦結時限的規範統一。國家醫保局將持續深化醫保服務標準化規範化,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清單和操作規範,推進辦事環節精簡和流程再造,積極推進實現醫保服務“同城通辦”。

  二是全面推進醫保經辦數位化轉型。《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務,可以通過政府網站、移動終端、自助終端等通路辦理。國家醫保局將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資訊技術,推進醫保經辦全流程數位化服務,加快推進醫保服務“網上辦”“掌上辦”,變“羣衆跑腿”為“數據跑路”,提升醫保政務服務事項線上可辦率。

  三是加快健全醫保服務網絡。《條例》規定應當强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能力,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國家醫保局將加快推進基層服務網路建設,持續推動服務下沉,打造“15分鐘醫保服務圈”,積極將醫保資訊查詢、异地就醫備案等高頻服務事項下放至鄉鎮(街道),甚至是村(社區)來辦理,方便群眾“身邊辦”。

  四是持續推進醫保暖心辦。《條例》規定應當加强無障礙環境建設,提供無障礙資訊交流,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便利。國家醫保局將加强醫保標準化視窗建設,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推進服務設施適老化改造和無障礙資訊服務,為羣衆提供貼心暖心的醫保服務。同時,全面落實“好差評”制度,開展醫保經辦管理服務評估,不斷提升醫保服務水平和羣衆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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