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統一2023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告》,明確從今年7月起,凡在本市參保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的月繳費基數上限為33891元,下限為6326元。
自2023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构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其中,參保人如果選擇繳費基數上限,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778.2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338.91元;如果選擇繳費基數下限,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265.2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63.26元。也可在上限和下限之間選擇繳費基數,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失業保險費按繳費基數的1%繳納。
此外,自2023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构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月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553.56元。
溫馨提示,參保單位如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2023年7月起將暫按參保職工6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10%核定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构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如未在規定期限申報,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如低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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