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開始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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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南日報7月19日從省學校後勤與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獲悉,我省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助學貸款”)已開始受理,並將持續至9月13日,其中,續貸受理時間為7月19日至8月18日,首貸受理時間為8月7日至9月13日。市縣具體受理時間以當地發佈的為准。據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預科班學生)每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不低於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額度不超過16000元,不低於1000元。

海南日報海口7月19日訊(記者 黎鵬)海南日報記者7月19日從省學校後勤與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獲悉,我省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助學貸款”)已開始受理,並將持續至9月13日,其中,續貸受理時間為7月19日至8月18日,首貸受理時間為8月7日至9月13日。市縣具體受理時間以當地發佈的為准。

據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預科班學生)每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不低於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額度不超過16000元,不低於1000元。貸款主要用於解决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彌補生活費。

省學校後勤與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貸款期限按剩餘在校學制加15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2年。借款學生自畢業(或結業)當年起,開始自己按年償還貸款利息,第六年起(畢業當年為第一年),開始按年償還本金和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

若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應及時向市縣資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稽核通過後,在校就讀期間可以繼續享受財政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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