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璽撼
針對消費者掃碼點餐過程中普遍存在過度收集、頻繁誘導甚至強制索取用戶非必要個人資訊的行為,上海市網信辦近期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等部門分批次開展餐飲行業個人資訊保護普法培訓和行政指導工作。日前,80餘家上海餐飲烹飪協會下屬連鎖餐飲企業相關負責人參加第一期個人資訊保護普法培訓班,涉及餐飲門店1.6萬餘家。
上海市網信辦強調,餐飲企業要根據《餐飲行業掃碼點餐常見個人信息保護問題自查清單》,對照以下8類問題,在個人資訊收集環節舉一反三自查整改,切實履行個人資訊保護義務。
一、消費者第一次使用掃碼點餐服務,掃描二維碼後跳轉到小程式頁面點餐,但小程式並沒有通過彈窗等顯著管道向消費者告知隱私政策(即餐飲企業收集使用用戶個人資訊的規則)。
二、小程式雖然通過彈窗等管道向消費者告知隱私政策,但只有同意的選項,沒有拒絕或不同意的選項;或在下單、登入等頁面默認勾選隱私政策,默認消費者允許向餐飲企業提供個人資訊。
三、消費者在到店點餐過程中(包括排隊取號、每次加菜等環節)或買單頁面,小程式要求或誘導消費者填寫與餐飲服務無關的個人資訊(包括姓名、生日、性別、手機號碼、家庭住址、身份證號、銀行帳號等),且無明顯提示為非必填項。
四、消費者掃碼點單後,小程式出現“微信一鍵登入”獲取昵稱和頭像、“微信手機號一鍵登入”獲取手機號等彈窗提示,或者買單時要求消費者提供手機號,消費者如果拒絕以上授權就無法下單。
五、消費者掃碼點單後,小程式以便利消費者選擇附近門店等為由申請位置許可權以獲取精准位置資訊,消費者如果拒絕就無法選擇門店完成下單。
六、消費者掃碼點單後,小程式申請獲取精准位置資訊,消費者拒絕後,仍頻繁彈窗申請位置資訊,且消費者無法正常使用門店搜索功能。
七、消費者掃碼點單後,小程式以優化服務體驗、提供會員折扣等名義誘導消費者授權精准位置資訊或手機號等個人資訊,或者誘導消費者關注企業公眾號,消費者拒絕後,頁面仍反復出現彈窗申請,影響消費者正常使用。
八、既沒有經消費者同意,也沒有做匿名化處理,商家將消費者個人資訊提供給協力廠商使用,消費者頻繁收到定向推送的廣告行銷資訊;或向消費者定性推送廣告行銷資訊,但沒有提供退訂或拒絕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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