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錫林郭勒盟生態環境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錫林郭勒盟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况。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6月2日向自治區迴響了《內蒙古自治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按照自治區和錫林郭勒盟整改方案要求,涉及錫林郭勒盟的17項整改任務,截至2023年6月上旬,10項任務已完成整改,剩餘7項任務均按時序推進,無逾期未完成任務。
督察組向自治區迴響督察情况後,錫林郭勒盟委、行署高度重視,堅持把督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責任、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重大政治考驗,對照自治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任務清單,堅持問題導向,主動對標對錶,細化整改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全力以赴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落實,確保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錫林郭勒盟成立了盟委書記任組長,行署盟長任第一副組長,盟委、行署有關領導任副組長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各旗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擔負第一責任人職責,盟直各部門組織主要負責人上手,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落實預警、通報、督辦、約談工作機制,各部門、各地區嚴格對標對錶,堅持問題導向,細化整改措施,壓實工作責任,逐條對照迴響問題,倒排工期、掛圖作戰,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確保了各項任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整改並申請銷號。
錫林郭勒盟堅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先後製定印發了《錫林郭勒草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及舉一反三排查整治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實施方案》《錫林郭勒盟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涉水典型案例問題舉一反三排查整改方案》《全盟礦山違規違法開采破壞生態問題舉一反三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措施,採取會議集中調度、跟踪督辦等管道,全面推動相關領域排查整改工作。
下一步,錫林郭勒盟生態環境局將繼續加强調度督促,緊盯時限節點,聚焦重點難點,切實抓好驗收銷號工作,確保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真實、全面、徹底,為建設現代化錫林郭勒生態環境新格局貢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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