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年老體弱、行動不便且長期臥床的病人來說,在家中得到完善的醫療服務是他們迫切的心願。
6月2日,記者從省衛生健康委瞭解到,近日,省委改革辦、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緊抓這個羣衆急難愁盼問題,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家庭病床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决定在部分省轄市及縣(市、區)開展家庭病床服務試點,讓行動不便的患者享受居家醫療服務。
省(市)級試點,6月底前細化出臺實施方案
家庭病床服務是指對需要連續治療,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動不便,到醫療機構就診確有困難,需依靠醫護人員上門服務的患者,在患者家中或長期居住場所設立病床,由指定醫護人員定期查床、治療、護理的一種醫療衛生服務形式。
《通知》提出,我省選擇鄭州市、開封市、洛陽市、許昌市、周口市作為省級試點,其他省轄市選擇1至2個縣(市、區)作為市級試點,推行家庭病床服務。家庭病床服務主體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构(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為主體,其他二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构可參與家庭病床服務,建床機构上門服務,採取“醫療服務價格+上門服務費”管道收費。
《通知》要求,6月底前,省(市)級試點地區細化出臺實施方案,全面啟動試點任務。12月底前,省委改革辦、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將對全省試點情况進行總結提升,形成我省開展家庭病床服務的管理辦法、服務模式和政策體系。
居家醫療費用,按住院報帳相關政策執行
《通知》強調,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建立家庭病床的,醫保基金按住院報帳相關政策及待遇標準支付相應醫療費。同一患者一次建床週期不超過90天,確需繼續建床的,需重新辦理申請手續,建床次數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原則上累計不超過3次,建床天數原則上累計不超過180天。上門服務費支付每週不超過2次。同一天對同一建床對象多次進行會診的,會診費按1次收取。
《通知》建議,各統籌地區根據疾病診療特點,可將家庭病床納入按床日付費、按病種付費或按人頭付費,引導醫療機構強化管理,規範醫療服務。
《通知》鼓勵建床機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互聯網+家庭病床”服務,主要包括遠端會診、遠程心電、遠程影像等。同時建立完善轉診“綠色通道”機制,若患者病情加重,或由於科技、設備等條件限制需要轉診治療的,及時轉診,確保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
家庭病床服務,助力居家養老
家庭病床服務並不是一個新概念,多年前,鄭州市醫保局曾在鄭州市職工醫保中推出過此服務,但因為申請手續麻煩、報帳費用低等,很少有人申請使用。本次3部門聯手“喚醒”家庭病床服務,惠及面更廣、報帳額度也明顯提升。
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如何優化“醫養結合”,提升老年人獲得感和幸福感,正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省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家庭病床服務,讓患者在熟悉的環境中接受醫療和護理,既有利於促進病人康復、減輕家庭經濟和人力負擔,也為居家養老拓展了新途徑。
“試點先行,逐步推開,今年下半年,我省還將進一步擴大家庭病床服務的覆蓋範圍。”該負責人說。(記者李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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