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邵長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近日聯合發出公示,擬對7個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示範應用項目發放獎勵資金,共計人民幣1800萬元。
根據《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南省交通運輸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於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重點應用領域示範應用項目申報的通知》要求,省工信廳、省交通運輸廳日前組織開展對企業申報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重點應用領域示範應用項目的評審驗收工作,並經申報材料評審、現場核實、專家評審、集中覆核等環節,綜合評選確定7個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示範應用項目。
這7個項目總計可為1300餘輛計程車和150輛重型卡車提供換電服務,其中有5個位於三亞市,均為以換電模式運營的巡遊計程車項目,每個項目將獲200萬元獎勵;另兩個項目分別位於儋州市洋浦和澄邁縣老城,為換電重卡項目,每個項目將獲得400萬元獎勵。
2021年11月,我省實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實施方案》,提出優先在海口、三亞、儋州、洋浦、瓊海、萬寧等區域開展試點;對通過驗收且接入省級平臺監管的換電站,一次性給予項目設備投資額15%的建設補貼;對巡遊計程車、中重型卡車等重點應用領域示範應用項目給予獎勵,用於降低車輛綜合使用成本。其中,對投放換電車輛不低於100輛並實際以換電模式運營的巡遊計程車項目,一次性給予項目200萬元的獎勵;對投放換電車輛不低於50輛並實際以換電模式運營的中重型卡車項目,一次性給予400萬元的獎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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