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沁
近日,上海市教委發佈《上海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通過3年努力,在緊密型學區和集團占比進一步提高的基礎上,建設一批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基本形成學區和集團規範化、緊密型、高品質發展的生態,學校辦學活力進一步增強,城鄉、校際教育差距進一步縮小,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水准進一步提高,教師和學生的獲得感更加充分,家長和社會滿意度持續提升。
《三年行動計劃》提出,健全學區和集團治理體系,加强學區和集團師資流動,促進學區和集團資源共亯,實施學區和集團一體考評。其中強調,優化學區和集團結構佈局,按照“優質引領,强弱結合”的原則,發揮優質資源帶動效應,優先將區域內相對薄弱學校納入學區和集團範圍。加强學區和集團師資流動,加大教師流動力度,創建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的優質校,每年流入相對薄弱校的教師人數應不低於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20%,其中在教育教學領域表現突出的骨幹教師不低於30%,流動期限不少於3年。面向相對薄弱校,因需實施教師組團流入,流入教師人數不少於3人。同時,加强教師隊伍統籌管理,探索教師在區域範圍內“學區或集團管、校用”制度,由學區、集團統籌師資配寘。
在促進學區和集團資源共亯方面,實施課程教學資源共建共用,健全一體化教學研訓,促進先進理念文化共生共融。每學期學區、集團內每校至少有1門共亯課程,可共亯課程應不低於5門且逐年增加。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專項經費,對命名為市示範性的學區和集團給予支持。對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牽頭校校長和參與流動、帶教效果較好的教師,在升等、評優評先等過程中給予優先考慮。將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創建情况,作為市對區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對命名為市示範性的學區和集團的成員校,减少進校檢查,除學校自主申報的項目和依法需要進行的安全等檢查外,原則上3年內每學期不超過一次。對命名為市示範性的學區或集團,可試點特色項目學生聯合培養。其中由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牽頭的,該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可適度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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