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12月29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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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我省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的相關事項,其中征繳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29日。《通知》明確了參保繳費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下限為200元/年,繳費標準的上限為2022年我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最低年繳費額,即1.05萬元/年。

我省今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12月29日截止
最高可繳1.05萬元/年

海南日報訊(記者 易宗平)近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我省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的相關事項,其中征繳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29日。

《通知》明確了參保繳費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下限為200元/年,繳費標準的上限為2022年我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最低年繳費額,即1.05萬元/年。

參保居民按選定繳費標準足額繳費後,可在繳費標準的上限和下限範圍內自願選擇100元的整數倍金額進行多次繳費,當年繳費額為各次實際繳費總額。

據瞭解,政府對參保居民繳費按年度給予補貼,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居民繳費加大資助。補助、資助與個人繳費的合計金額,不得超過當年繳費標準的上限。

《通知》還提出了多種繳費方式,即主要採用銀行預存代扣、個人自主繳費、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繳費、政府代繳等征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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