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進一步優化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參保人員用個人帳戶資金購醫保藥品取消金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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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記者周程禕記者從市醫保局瞭解到,近日,本市進一步優化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取消參保人員用個人帳戶資金購買醫保藥品金額限制,方便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拉卡購藥。

  記者周程禕

  記者從市醫保局瞭解到,近日,本市進一步優化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取消參保人員用個人帳戶資金購買醫保藥品金額限制,方便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拉卡購藥。

  據介紹,多年以來,本市醫保部門基本建成一套全面覆蓋各類對象的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包括對定點零售藥店配售藥品的費用、種類、頻次等設定相應的管理措施。隨著門診共濟保障等一系列醫保改革的深入推進,針對定點零售藥店的部分管理措施,已經難以適應老百姓的需求。比如,對非處方藥品每天購藥一次的規定,難以應對羣衆發生臨時突發情况的購藥需求。再比如,非處方藥品餘藥量超過一個月的即不能重複購買此藥品,無法滿足慢性病長期服藥和病情複雜、用藥品種數量較多的羣衆購藥需求。

  對此,本市優化調整醫保定點配售藥品管理。一是取消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內非處方藥品的品種和數量規定,要求定點零售藥店指導參保人員合理購買和使用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內的非處方藥品;二是取消定點零售藥店同一天內向參保人員提供非處方藥品配售服務的次數限制;三是對於在一次服務中或對於同店同卡餘藥量超過一個月的,不再限制相同藥理作用非處方藥品的配售服務;四是取消參保人員使用個人帳戶資金購買醫保藥品的金額限制,更好滿足老百姓多元化的購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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