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心城區配建社區服務設施35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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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截至目前,中心城區新建住宅項目共配建社區服務設施359個、22.86萬平方米,其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52個、社區文化活動站35個、社區服務中心41個。明確配建要求。

近年來,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全力做好社區服務設施規劃用地保障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中心城區新建住宅項目共配建社區服務設施359個、22.86萬平方米,其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52個、社區文化活動站35個、社區服務中心41個。僅2022年一年就配建社區服務設施283個、17.09萬平方米,比上年新增164%。
創新工作思路。針對榆林中心城區都市規模和人口數量不斷增長、社區服務設施短缺問題日益突出的實際,我市印發新建住宅項目配建鄰里中心規劃用地管理試行辦法,首次提出新建住宅項目按建築面積的一定比例配建社區服務設施的工作思路和具體辦法,取得一定成效。針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配建比例彈性較大、配建項目不够明確、社區之間差异明顯等問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2022年2月提請市政府印發《榆林中心城區新建住宅項目配建幼儿園鄰里中心規劃用地管理暫行辦法》,創新性提出“按比例確定配建面積、統籌規劃配建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建設、產權無償移交政府”的工作模式,為我市加快推進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明確配建要求。暫行辦法規定,新建住宅項目必須按建築面積的一定比例配建社區服務設施,配建比例按照住宅項目建築面積由低到高分為4.5%、4%、3.5%、3%四個檔次,據此確定配建建築面積。在此基礎上,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准》,對城市生活圈範圍內社區服務設施現狀進行綜合研判,按照缺什麼配什麼、缺多少配多少的原則,統籌確定具體配建項目。同時,要求配建社區服務設施應毗鄰公共道路,單獨設定對外出口,建築一般不超過三層並獨立占地;配建社區服務設施應與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涉及分期建設的應與首期工程“五同步”;配建項目由開發企業投資建設,建成後無償移交屬地政府(管委會);鼓勵住宅項目聯合建設、合併配建,形成規模較大、功能完善的社區服務綜合體。
强化剛性約束。將配建社區服務設施各項要求納入資源規劃工作全過程,實行全鏈條閉環管理。在編制住宅項目用地規劃條件時,同步確定配建社區服務設施的建築面積、具體項目及相關要求;在發佈住宅項目用地招拍掛出讓公告時,明確必須配建社區服務設施並無償移交等事項;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時,將配建社區服務設施的各項要求納入其中,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在審查住宅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時,嚴格落實配建社區服務設施臨街設定、單獨占地等要求,其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必須滿足冬至日日照不少於2小時的剛性規定,引導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文化活動站、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便民菜市場合併建設;在土地核驗和規劃核實時,對未按要求配建、未無償移交社區服務設施的,一律不予通過,不得辦理住宅項目的竣工備案和不動產登記。
下一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不斷強化工作舉措,完善配建社區服務設施的體制機制和技術規範,科學合理劃定5分鐘生活圈範圍,研究製定配建名額流轉管理辦法,强化與相關移交部門之間的工作銜接,進一步落實“缺什麼配什麼、缺多少配多少”,鼓勵小地塊、多宗地聯合建設、集中配建,形成功能複合、規模可觀的“一站式”鄰里中心,助力我市社區治理高品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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