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法官工作站可調解知產糾紛市人大進行專項監督調研,與會者呼籲更多專業力量下沉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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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市人大進行多元解紛專項監督調研,赴徐匯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調研訴調對接、“甘棠樹下”社區法官工作站建設等情况。記者瞭解到,徐匯區已經在做這項工作,規範調解員名册管理。

  記者王海燕實習生管天瑞

  《上海市促進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條例》實施以來,效果如何?日前,市人大進行多元解紛專項監督調研,赴徐匯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調研訴調對接、“甘棠樹下”社區法官工作站建設等情况。

  田林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虞勇斌提到,基層調解員需要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基礎,此前一般由退休法官、檢察官擔任,而如今願意主動擔任社區調解員的人員越來越少,希望專業力量能够下沉一線,將衝突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徐匯區人大代表、天平街道永嘉新村居民區黨總支書記萬莉娜也有同感,她舉例說,社區曾出現占地僵屍車,居委、物業與車主幾番溝通調解都無果,後來找到交警。但交警只能處理馬路上的車輛,對社區內的車輛沒有執法權。“最後,居委、物業與相關職能部門聯動,才把僵屍車清理掉。”萬莉娜說,現時,社區衝突糾紛的調解缺乏專業人員的指導,希望能有更多專業力量下沉到社區,同時建議列一個調解員清單,“社區如果碰到什麼疑難複雜案件,可以諮詢專業人士”。

  市人大代表、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合夥人劉正東也建議,參照仲裁員名册的做法,建立市、區一級的調解員名册,這不僅起到公示監督的作用,也讓當事人能有一定選擇權,更能接受調解結果。

  記者瞭解到,徐匯區已經在做這項工作,規範調解員名册管理。“我們建立了司法確認聯絡員機制,完善特邀調解與司法確認的銜接。”徐匯區人民法院院長曹潔說,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條件,確定特邀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建立特邀調解員名册,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已納入調解員名册的組織有20餘家。

  去年12月15日,“解紛一件事”平臺上線,對接調解、仲裁、行政覆議、行政裁决等10類糾紛化解途徑,綜合全市15個部門的解紛資源,推動衝突糾紛多元化解業務流程優化再造,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普惠的解紛服務。平臺搭建完成後,成效還未完全凸顯,比如不少當事人依然選擇線下麵對面諮詢、申請。“平臺前期主要聚焦於資料統計、資料分析、案件分流等工作,下一步應加强平臺智能化建設。”徐匯區人大監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員朱志忠認為,接下來平臺建設的著重點應該從管理需要轉到用戶體驗上來,提高線上調解的使用率。

  “現有調解力量應該適應新型衝突糾紛案件的需要。”朱志忠認為,隨著新興行業、新型業態快速發展,產生了一批新型經濟糾紛案件,比如智慧財產權糾紛,這些糾紛和傳統類型的糾紛不一樣,也新增了糾紛調解工作的難度,他建議進一步拓展完善商事糾紛的調解路徑。

  記者瞭解到,就在不久前,“甘棠樹下”於是法官工作站成立,於是是徐匯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是在知識產權領域深耕細作的“專家型法官”。工作站聚焦知識產權,服務轄區所屬高新技術企業,回應企業在發展中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需求。

  “拓展適用範圍,打造調解前置新亮點。”曹潔說,結合特色審判工作,“我院對接上海市互聯網人民調解委員會(徐匯工作站),專業化解涉互聯網知產侵權案件。跨區引入專業調解組織,委派調解商事、知識產權案件,擴大調解朋友圈。”

  “我們‘搭平臺、紓困惑’,服務營商環境。”徐匯區副區長王志華說,徐匯設立漕河涇開發區聯合調解中心,並探索“三庭合一”解紛模式,將調解、仲裁、審判進行有機銜接,企業和員工不出園區就可以化解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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