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同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央行上海總部等10家機构建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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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協同機制是由上海金融法院發起,聯合上海市承擔行政監管、自律管理職能的相關機構推出的一項制度成果。

  記者王閑樂

  昨天上午,上海金融法院發佈《金融司法與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協同機制》,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等10家金融監管機构、金融基礎設施共同簽署。

  協同機制是由上海金融法院發起,聯合上海市承擔行政監管、自律管理職能的相關機構推出的一項制度成果。成員單位就與訴訟相關的金融風險防控問題交換意見、協調處置,打造一系列常態化協同工作板塊,合力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市場穩定,服務金融高水准發展,保障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機制採用開放加入制度,其他承擔金融行政監管、自律管理職能的機构,自願遵守機制規則的,均可申請成為成員單位。

  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賈宇出席會議。

标签: 金融 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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