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佈第二號總林長令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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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17日,省林長制辦公室發佈四川省第二號總林長令——《關於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令》,督促各級林長和各級各部門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人為森林草原火灾,確保不發生重大人員傷亡。

3月17日,省林長制辦公室發佈四川省第二號總林長令——《關於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令》,督促各級林長和各級各部門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人為森林草原火灾,確保不發生重大人員傷亡。

四川是林草資源大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是全面推行林長制的重要任務。當前,我省已進入森林草原高火險期。受持續乾旱天氣影響,2月以來,我省部分地區森林草原火灾誘因新增,川西高原、攀西地區森林草原火險等級持續保持高位,森林草原防滅火形勢嚴峻。

總林長令明確,完善“省、市、縣、鄉、村、監管員、護林護草員”網格,實現行政界線清晰、圖表册可査詢。在此基礎上,各級林長要常態化開展巡林督查,重要時間節點和時段要加密巡林頻次,實行績效考核和監督問責,確保巡山護林護草責任落實到位。

總林長令要求系統整治火災隱患,嚴禁火源進山入林。多措並舉清除林牧區可燃物、管住用火行為,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同時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採取實名登記、掃防火碼、通行管控等措施,嚴禁違規攜帶火源進山入林。

總林長令強調要有計劃分階段推進生物隔離帶、防火道路、蓄水池、瞭望塔等基礎設施建設,備齊配强消防水車、水泵等以水滅火裝備,建强打防結合的火情早期處理隊伍,確保安全高效撲救火情火灾。

此外,總林長令要求各級林長親自研究部署,加强森林草原防滅火督導檢查,落實監管制度,通過提示、通報、約談等管道推動責任落實、工作落地。(記者王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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