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省級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編制管理工作規範發佈入選遺存兼備紅色基因法治元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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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16日,四川省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編制管理交流研討現場會召開。會上發佈《四川省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編制管理工作規範(試行)》,系全國第一部省級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編制管理工作規範。

3月16日,四川省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編制管理交流研討現場會召開。會上發佈《四川省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編制管理工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工作規範(試行)》),系全國第一部省級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編制管理工作規範。

根據《工作規範(試行)》,紅色法治文化遺存是指五四運動以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開展法治探索形成的物質或精神資源,形式包括文獻、器物及場所等。

四川已在全國率先探索編纂了兩批次20個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在編纂過程中,我省發現亟須對遺存的申報、管理等進行規範。為優化目錄編制管理工作,近日,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委宣傳部、司法廳聯合製定《工作規範(試行)》,內容共8章32條,包括總則、組織申報、審查覆核、調查評審、公開公佈、管理保護、宣傳傳承和附則等方面。

《工作規範(試行)》細化明確了申報範圍,包括重要法治事件和活動的舊址、遺址或者場所;重要法治事件和活動的檔案、手稿、報刊、口述歷史記錄、回憶記錄等文獻資料或實物;重要法治人物的故居、舊居、活動地、墓地、殉難地等紀念場所;重要法治事件、活動或人物的錄音、錄影等視聽資料;反映中國共產黨法治理念的碑刻、雕塑、標語、村規民約等歷史遺跡;其他具有代表性的紅色法治文化資源。同時明確了申報主體、申報評定流程等,以保證入選目錄的遺存兼備紅色基因、法治元素、地方特色。(記者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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