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碳關稅”國際貿易新規則抓住窗口期,多措並舉加快我國低碳事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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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記者顧傑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副主席黃震提交提案,為積極應對歐盟“碳關稅”,建議實行多項舉措加快我國低碳事業發展,其中包括研究推出我國的碳稅制度等。

  記者顧傑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副主席黃震提交提案,為積極應對歐盟“碳關稅”,建議實行多項舉措加快我國低碳事業發展,其中包括研究推出我國的碳稅制度等。

  當前歐盟等正建立碳排放與商品成本相關聯的國際貿易新規則,構成影響國際貿易和國家競爭力的新因素。黃震建議,應利用當下歐盟“碳關稅”尚未正式起征的重要窗口期,積極、全面、系統地應對全球碳中和競爭新規則,提升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加快推進我國“雙碳”行程。

  黃震建議,大力推進低碳、零碳、負碳科技創新,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發電、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可再生燃料、碳捕集與利用、儲能等領域的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綠色低碳科技標準、科技評估、技術轉移與交易體系;加快我國重要行業和產品碳排放統計核算標準體系與基礎資料庫建設,從國家層面建設企業碳排放數據線上直報系統,為行業和產品的碳排放核算提供系統可靠的基礎數據支撐。

  他還建議,儘快發佈《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為碳排放權交易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撐,研究推出我國的碳稅制度,與碳配額、碳交易形成有機互補,强化减碳的激勵效果;綜合現有稅收結構,在我國當前環境稅的稅收體系中設定碳稅稅目,碳稅稅收作為專項資金主要用於鼓勵行業碳减排,推動國內相關行業的低碳發展,同時使得相應碳稅稅收留在國內。此外,建立針對“碳關稅”的對話機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積極與歐盟加强有關碳關稅工作機制的對話磋商,提高國際對中國碳减排政策的認可度,促進在產品碳排放核算標準體系、碳配額和碳交易等方面的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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