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北京經開區商務金融局發佈《關於開展2023年產業金融十二條兌現需求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日起,2023年產業金融十二條兌現需求正式啟動申報工作,推動構建以產業金融為覈心的特色金融供給,申報工作將於3月5日截止。
2021年3月,“產業金融十二條”正式出臺,涵蓋支持產業金融機構落戶等六個方面,其中1/3的政策針對投資機構的關注點,從投資落地、項目引進、投資團隊等全生命週期給予分級分類的政策扶持,有力提升了經開區對投資機構的吸引力。為了讓政策“紅包”快落地、早兌現,讓企業早受益、真得利,北京經開區開展2023年產業金融十二條兌現需求申報工作。
申報要求有哪些?
申報範圍及標準是什麼?
《通知》指出,申報機构需經國務院及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批准設立,且登記註冊、稅務、統計關係均在經開區,同時,還要求上述機构在2022年、2023年均未發生重大行政、刑事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申報範圍廣,涉及區內銀行、證券、保險等相關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區內融資租賃、商業保理、融資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區內基金管理人、商業保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需要注意的是,相關申報單位需要滿足相應條件,例如,銀行(含下設的理財、金融科技等專業子公司)、證券、保險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需滿足2022年在經開區登記註冊且實收資本在1億元以上或者2022年實收資本增資1億元以上,或2022年在經開區登記註冊的銀行一級分行及證券、保險公司一級分支機搆,亦或是2022年在經開區登記註冊或新升格的銀行二級分行等。
申報機构可參照北京經開區官網發佈的《關於產業金融十二條的政策解讀》進行申報,按要求填寫《產業金融十二條政策需求申報登記錶》並報送至電子郵箱lirongchen@bda.gov.cn,逾期未報送,視為無需求。聯繫電話:010-67886597。
北京經開區商務金融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推動“產業金融十二條”政策落地更快、更精准,提升金融服務產業發展能級,優化金融營商環境,激發金融主體活力,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持續加大對經開區四大主導產業、高精尖產業和綠色產業發展的投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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