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昨日發佈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失業人員就業創業工作。
《通知》明確將暢通失業登記辦理及服務通路。嚴格落實勞動者在常住地、戶籍地、參保地、就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构辦理失業登記要求。引導失業人員通過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臺、天津市人社局網上辦事大廳線上辦理失業登記,並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確定專人主動聯系,瞭解失業原因,迴響辦理結果。動態更新失業人員登記狀態,建立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脫貧人口、長期失業者基礎台賬,記錄失業原因、技能水准、就業意願。
通過强化失業人員就業服務,安排專人對失業人員定期進行聯系,每月至少進行1次跟踪調查。及時提供政策諮詢、職業指導、就業見習、創業培訓等針對性幫扶措施。組織特色化、小型化招聘服務對接活動。
在提升失業人員就業能力方面,鼓勵和引導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支持職業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特點和培訓需求,開展我市“市場緊缺職業需求程度及培訓補貼標準目錄”所列職業和等級的技能培訓,依規落實培訓費、鑒定費和生活費補貼政策。鼓勵培訓機構面向失業人員開展定向就業培訓,促進失業人員技能就業,依規給予定向培訓補貼。
《通知》提出穩定失業人員就業崗位。對企業吸納符合條件登記失業人員的,在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標準給予稅收減免;給予最高300萬元、最長2年的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市各類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按規定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同時,鼓勵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加大創業政策支持力度,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稅收減免、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孵化、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政策。對新申請的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通過新建、陞級或改造的管道,推動建設一批規範化零工市場。
兜牢困難群體民生底線。對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要積極落實包保責任,實施分類幫扶,給予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落實好職業培訓補貼、企業吸納就業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等就業創業支持政策。對市場通路難以實現就業的,通過遴選社區服務崗或開發公益性崗位進行托底安置。對符合納入臨時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生活困難登記失業人員,及時轉介民政部門,共同做好幫扶工作。强化生活保障與就業促進銜接,對已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扣减必要的就業成本,並在其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後給予一定時間的漸退期。
在不斷提升就業服務質量方面,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迴響,做到就業服務和補貼申辦事項“全程線上”。對因疫情停工停產導致還款困難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可申請最長1年的展期還款。暢通舉報投訴通路,嚴肅處理對疫情嚴重地區求職者和曾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康復者的就業歧視現象,營造公平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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