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獲悉,1月2日我市出臺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從1月8日起對新冠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並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為“願檢盡檢”;調整疫情資訊發佈頻次和內容。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採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12個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快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率,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相關藥品和檢測試劑準備,加大醫療資源建設投入,調整人群檢測策略,分級分類救治患者,做好重點人群健康調查和分類分級健康服務,强化重點機构、重點場所、重點行業防控,加强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强化疫情監測與應對,宣導堅持個人防護措施,做好資訊發佈和文宣引導,優化中外人員往來管理等。各級各部門將圍繞“保健康、防重症”採取針對性措施,確保疫情防控平穩轉段和社會秩序穩定,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實施方案指出,我市將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種覆蓋率,特別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覆蓋率,優先採取序貫加强免疫。在第一劑次加强免疫接種基礎上,在感染高風險人群、60歲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較嚴重基礎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有序推動開展第二劑次加强免疫接種。
同時,社區居民根據需要“願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65歲及以上老年人、長期血液透析患者、嚴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風險的社區居民、3歲及以下嬰幼兒等人群,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後需開展抗原檢測,或前往社區設定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在社區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檢測點,保證居民“願檢盡檢”需求。
實施方案提出要分級分類救治患者,定點醫院收治以肺炎為主要表現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各三級醫院收治以基礎疾病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礎疾病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构、亞定點醫院醫療救治能力的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其他醫療機構和亞定點醫院收治普通型病例、高齡合併嚴重基礎疾病但病情穩定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
就提升農村地區醫療保障能力,實施方案明確,要發揮區、鎮、村三級醫療衛生網作用,發揮醫聯體、醫共體牽頭醫院作用,組織市級相關醫院與各涉農區建立對口幫扶機制,面向農村居民提供健康諮詢、健康監測、抗原檢測、用藥指導、疫苗接種等服務,做好農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分級分類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務,强化對合併基礎性疾病老年人、孕產婦、孤寡老人和留守兒童等農村地區重點人群健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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