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滿洲里市委組織部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落實政治巡察要求,不斷加強與市委巡察機构的溝通協調和高效對接,通過分清職責、規範流程、建立機制,扛牢扛實組織部門巡察工作責任,以巡察工作推動全市基層黨建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提質增效。
强化制度設計,在高位引領和統籌推進中謀篇佈局。聚焦巡察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聯合出臺《關於建立健全滿洲裏市委巡察機構與市委組織部協作配合機制的辦法(試行)》,從巡前、巡中、巡後三個階段,全面梳理4類19項工作內容,確保同向發力、同頻共振、互補互促。堅持目標導向、加强人員選派、配强巡察隊伍,聯合出臺《關於選派新提拔幹部、優秀年輕幹部參加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建設巡察人才庫,將政治貭素過硬、工作表現突出、新提拔的年輕幹部參與到巡察工作,實行動態管理。自開展巡察工作以來,累計抽調150餘名青年幹部、20餘名組工幹部全程參加巡察,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質效。
加强整改監督,在靶向治療和督促檢查中持續發力。堅持問題導向、落實監督責任,制定出臺《滿洲裏市委組織部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細則(試行)》,從6方面20項內容細化明確了巡察迴響問題整改監督工作的主體、內容、管道、成果等,有效形成對問題整改的“全過程”“全鏈條”式監督。巡察整改前,對巡察迴響問題進行稽核梳理、分類細化,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研究整改方案,壓實整改責任、明確整改時限;巡察整改中,建立整改工作台賬,綜合運用調閱資料、參加專題民主生活會、約談函詢、幹部考察、實地督導等多種方式,抓好整改監督工作;巡察整改後,積極主動與市委巡察辦溝通,瞭解被巡察黨組織公開整改情况,以公示公開倒逼整改責任落實。
突出標本兼治,在結果運用和精准施策中鞏固成效。堅持借力巡察監督,用好巡察成果,堅持“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統一,針對巡察發現的領導幹部和基層黨建中存在突出問題,以“繡花功夫”加以研究,將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普遍性問題和特殊性問題區別開來,靶向聚焦、精准定性,切實用准用實用好巡察工作成果。用實巡察幹部的工作鑒定,將其作為提拔任用、職級晋昇、考核評優、表彰獎勵的重要參攷依據,堅持將巡察結果與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考核評估、選拔任用、監督管理有效結合起來,用活巡察工作這把“量官尺”,選出經得起巡察之火淬煉的好幹部,讓能幹事者有位子、想幹事者有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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