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大連市稅務局獲悉,2023年1月1日起,居民在大連市承受第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非住房、土地權屬,以及組織承受房屋、土地權屬的契稅稅率由現行的4%調整為3%,至此,大連市契稅最高稅率由4%調降至3%。
這一調整是根據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準予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遼寧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的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規定,遼寧省契稅適用稅率為3%,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大連市契稅稅率按《方案》規定執行。
據介紹,本次政策調整涉及的範圍包括四種情形:一是居民在大連市承受第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二是居民承受非住房,例如公寓等;三是居民承受土地權屬;四是組織承受房屋、土地權屬,這些契稅應稅行為由原來適用4%稅率調整為3%,下降幅度達到25%,組織和個人的稅收負擔大大減輕。
對於2016年《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中關於“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這一政策未作調整,仍然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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