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14日公佈《關於印發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劑次加强免疫接種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現階段可在第一劑次加强免疫接種基礎上,在感染高風險人群、60歲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開展第二劑次加强免疫接種。第二劑次加强免疫與第一劑次加强免疫時間間隔為6個月以上。
根據實施方案,所有準予附條件上市或緊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於第二劑次加强免疫。優先考慮序貫加强免疫接種,或採用含奧密克戎毒株或對奧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進行第二劑次加强免疫接種。
實施方案要求確保接種安全。各地要繼續把接種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規範組織接種實施。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落實接種組織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急診急救人員駐點保障、有急救設備藥品、有120急救車現場值守、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救治綠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種安全。接種組織要做好加强免疫的接種資訊登記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時準確更新免疫規劃資訊系統和預防接種憑證中接種記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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