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司法局獲悉,近日,我市製定《天津市普法責任清單(第二次修訂)》,經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第四次會議暨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印發全市105家普法責任組織。
據瞭解,新修訂的普法責任清單形成5大項“共性普法責任清單”和105家組織“個性普法責任清單”相銜接的清單體系,為全市普法工作精准化、專業化發展提供有力指導。其中“共性普法責任清單”針對所有普法責任主體提出要求,“個性普法責任清單”立足105家組織的職責職能,聚焦黨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會關注、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圍繞推進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新要求,明確與本部門工作密切相關的重點法律法規和普法重點內容,為普法工作劃定“責任田”,使我市“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架構更完整,覆蓋更全面。
據悉,2018年我市首次印發全市普法責任清單,近年來依據各普法責任單位職能變化及新頒佈製定法律法規情况,及時動態調整清單內容,持續健全完善普法責任清單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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