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將對中小微企業復工複產貸款進行財政貼息
安排1000萬元預算給予支持
海南日報海口9月23日訊(記者 王培琳通訊員 彭一鑫)9月22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製定並發佈《海南省支持中小微企業複工複產貸款貼息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海南中小微企業復工複產貸款貼息實施給予明確指引。
本《細則》適用於注册在海南省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通過“海南智慧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或海南省小微企業貸款服務中心申請並實現放款的貸款業務。
貼息政策適用的範圍為企業與銀行簽訂合同,並於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銀行機构實現放款的貸款業務。
《細則》適用的貸款業務單筆貸款契约金額1000萬元(含)以內,且每家企業僅能申請一筆契约項下貸款業務的貼息支持。若企業存在同時在多家金融機構貸款的情况,原則上,一是對貸款結清日最早的一家金融機構的貸款予以貼息;二是貸款結清日相同的,對貸款發放日早的貸款予以貼息;三是貸款結清日和貸款發放日都相同的,對貸款金額高的貸款予以貼息。
根據《細則》,貼息適用的貸款業務為無抵押信用類貸款業務,包括信用、質押、保證(含擔保公司擔保)的貸款業務。
《細則》明確,貼息資金由省級財政安排1000萬元預算給予企業貼息支持。按照企業實際貸款金額的1%給予貼息,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貸款期限在1年期(含)以內的按實際期限給予貼息,在貸款到期結清後,一次性發放補貼。貸款期限超過1年期的,按1年期限給予貼息,在貸款發放滿1年後,一次性發放補貼。
貼息工作由省金融局組織申報、稽核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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