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安委辦扎實部署醇基液體燃料安全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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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建涉及醇基液體燃料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對建設項目及經營單位進行認真審查,嚴把市場准入關。

為加强黑龍江省醇基液體燃料安全監管,日前,黑龍江省安委辦下發《關於加强醇基液體燃料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督促醇基液體燃料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各環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消除安全隱患,切實提升醇基液體燃料從業組織本質安全水准。

據瞭解,黑龍江省安委辦經前期徵求各市(地)和警察、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等10個省直部門意見,確定了加强醇基液體燃料安全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工作原則、明確概念及監管範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明晰部門監管職責、保障措施六部分。提出建立完善醇基液體燃料監管體系,確保實現醇基液體燃料全鏈條本質安全;堅持“誰首長、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全面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明確醇基液體燃料的概念及監管範圍,明確醇基液體燃料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各環節企業的主體責任,明確應急管理、警察、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商務部門、住建、市場監管、消防救援、衛健、民政、教育等部門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等內容。

《通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醇基液體燃料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督促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落實工作要求,統籌解决醇基液體燃料安全管理過程中遇到的衝突問題;按照“誰首長、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凡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和廢棄處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醇基液體燃料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相關法律法規及《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要求,切實履行相應責任和義務。

《通知》要求,各級安委辦要發揮統籌、協調、指導作用,督促各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對醇基液體燃料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環節進行深入排查。新建涉及醇基液體燃料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對建設項目及經營單位進行認真審查,嚴把市場准入關。要持續深入開展醇基液體燃料全環節整治工作;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醇基液體燃料從業組織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證照;對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等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確保行業安全發展。要通過電視臺、廣播、新媒體、社區宣傳欄、宣傳單頁等多種形式,講解醇基液體燃料的危險特性,增强安全防範意識,文宣非法使用醇基液體燃料的危害,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儲存、經營醇基液體燃料行為。(韓婷澎、徐寶德、周海生)

标签: 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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