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設立省級自然資源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資金

河北 46℃ 0
摘要:為支持河北省自然資源領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等工作開展,省財政廳研究設立河北省省級自然資源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資金。

(記者李麗鈞通訊員李志平何菲)河北省財政廳和河北省自然資源廳聯合印發的《河北省省級自然資源重點生態保護修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8月18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為支持河北省自然資源領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等工作開展,省財政廳研究設立河北省省級自然資源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資金。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自然資源(海洋)首長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管理。財政部門主要負責專項資金預算管理,自然資源(海洋)首長部門主要負責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謀劃、確定、組織實施、調整和預算執行、預算績效管理。

專項資金採用項目法分配,支持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項目。具體包括自然資源領域重點區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項目,包括政策性關閉礦山明確由所在地政府治理的項目;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中央財政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歷史遺留礦山治理、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等項目;國家或省委、省政府要求支持的其他事項。

除中央財政支持的項目和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外,其他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自然資源領域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項目,要求涉及“山、水、林、田、湖、草、沙”2個以上生態要素,對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態受益範圍較廣,總投資原則上不低於2000萬元;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項目(不包括政策性關閉礦山明確由所在地政府治理的項目),總投資原則上不低於2000萬元;國家或省委、省政府要求支持的事項,須提供國家有關文件,或省委、省政府檔案和會議紀要等。

專項資金採取前補助或後補助管道支持,並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分年度安排。中央財政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按照不超過中央支持資金的20%補助,補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4億元;中央財政支持的其他項目,按照不超過中央支持資金的20%補助,補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5000萬元;自然資源領域重點區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補助,補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5000萬元;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項目,採取後補助管道,根據項目財務決算報告及市縣財政實際出資等資料核定,按照不超過財政實際出資的50%補助,補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5000萬元;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60%補助,補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5000萬元;國家或省委、省政府要求支持的項目,根據預算安排和項目實際統籌確定支持金額。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