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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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冠肺炎疫情多點散發頻發,對困難群眾生活造成較大影響。民政部財政部於2022年6月2日印發了《關於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從扎實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大未參保失業人員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加强摸底排查和主動發現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並就做好相關工作提了要求。我們在徵求市財政局、各區民政局和財政局等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擬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一、起草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多點散發頻發,對困難群眾生活造成較大影響。民政部財政部於2022年6月2日印發了《關於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從扎實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大未參保失業人員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加强摸底排查和主動發現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並就做好相關工作提了要求。我們在徵求市財政局、各區民政局和財政局等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擬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通知》內容有進一步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大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優化完善救助服務方式、組織保障四個部分。

(一)進一步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通知》提出三條具體措施:一是對疫情防控期間中風險以上等級區域的低保家庭,除主動申請退出或救助對象死亡外,暫停開展低保退出工作,待其所在區域調整為低風險等級時再行恢復。二是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每人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400元。三是結合困難群眾生活消費支出、政府財力等多種因素,2022年7月起適度提高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通知》還就做好困難群眾價格臨時補貼工作提出相關要求。

(二)加大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主要從解决臨時性生活困難、提高救助時效、做好急難個案救助等方面作出安排。一是對重點人群救助工作作出安排。比如,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街道(鄉鎮)核准後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對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新冠肺炎確診人員,根據需要按照每人3個月的低保標準給予臨時救助等。還提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區,可結合本區實際,對臨時生活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二是對提高救助時效作出具體要求。比如,對遇緊急情况需立即進行救助的,可實施先行救助,事後補齊相關手續;對因疫情影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由急難發生地街道(鄉鎮)直接實施救助等。三是要求各區充分發揮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和“街鄉吹哨、部門報到”作用,可採取“一事一議”、“一案一策”管道精准開展救助。

(三)優化完善救助服務方式。從主動發現、優化救助程式、開展精准救助、加强特困人員照料工作四個方面提出要求。一是主動發現。要求各區要動員基層幹部、志願者和社區(村)基層組織、困難群眾救助服務所等,通過走訪摸排、電話溝通、微信簡訊聯系等管道,全面瞭解轄區內受疫情影響的困難群眾生活狀況,及時發現救助需求,跟進實施救助幫扶。二是優化救助程式。明確涉疫區域的街道(鄉鎮)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社區(村)社會救助協理員應主動指導和協助申請人通過線上通路辦理社會救助申請,社會救助調查稽核管道調整為以申請家庭經濟狀况核對為主,入戶調查可採用電話、視頻等非接觸管道進行,降低感染風險。三是開展精准救助幫扶。提出要完善和落實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鼓勵、引導慈善組織設立社會救助項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支持、行業組織運作、慈善組織參與的救急難平臺,進一步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的有效銜接。四是加强特困人員走訪探視和照料服務。對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收住率要保持100%。

(四)組織保障。就加强資金保障、開展社會救助領域綜合治理、激勵黨員幹部擔當作為等方面明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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