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强曆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從落實保護傳承體系重點任務、嚴格保護傳承管理、完成保護傳承制度機制三方面提出9項主要任務,以系統完整保護傳承天津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和全面真實講好天津故事為目標,統籌保護利用傳承,在推進系統性保護工作的基礎上,加强活化利用,推動天津煥發歷史文化名城魅力、展現時代活力。
據瞭解,為摸清我市各類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現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組織相關部門開展了摸底調查。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歷史文化名鎮名村2個,傳統村落4個,歷史文化街區14片,歷史文化特色風貌片區4片,歷史風貌建築877幢,不可移動文物2000餘處,國家工業遺產3項,市級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250項,古樹名木4600餘棵。
《工作方案》明確了歷史文化保護對象內容,我市將統籌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暨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專項規劃,建立和完善市級各類保護對象的保護名錄和分佈圖,及時對各類保護對象設立標誌牌、開展數位化資訊採集和測繪建檔。
歷史街區、歷史建築,是老百姓日常生產生活的空間載體。《工作方案》要求,嚴格拆除管理,切實保護能够體現都市特定發展階段、反映重要歷史事件、凝聚社會公眾情感記憶的既有建築。比如,對反映我市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的歷史建築、歷史風貌建築,要重點保護體現其核心價值的外觀、結構和構件等;對歷史文化街區,要保護歷史肌理、歷史街巷、空間尺度和景觀環境,以及古井、古橋、古樹等環境要素,整治不協調建築和景觀;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要保護傳統格局、歷史風貌、人文環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觀環境,傳承傳統營建智慧;對工業遺產,要保護其格局、結構、樣式和風貌特徵,確保覈心物項不被破壞。
在推進利用傳承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將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現代生活,採用“繡花”“織補”等微改造管道,補足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短板。促進石家大院、獨樂寺等更多文物建築合理開放利用。對歷史建築、工業遺產中的非文物遺產,宣導創新技術和資料使用方法,在保持原有外觀風貌典型構件的基礎上,通過加建、改建和添加設施等管道適應現代生產生活需要。
在完善法規制度體系方面,《工作方案》明確,我市將建立調查評估長效機制,常態化開展城鄉歷史文化資源調查、評估及認定工作,及時擴充保護對象,豐富保護名錄。同時,我市將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巡查制度,將巡查工作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範疇,實施聯防聯控。
《工作方案》分別以2025年、2035年為時間節點,明確了我市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目標。到2025年,天津都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基本完善,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活化利用經驗,建設性破壞行為得到明顯遏制,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融入城鄉建設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天津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全面建成,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充分利用,不敢破壞、不能破壞、不想破壞的體制機制全面建成,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全面融入城鄉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人民群眾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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