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委會同有關部門,爭取落實生態保護、農牧業建設、以工代賑和易地搬遷後續扶持等中央和自治區項目資金2.96億元,較去年新增1.4億元。生態保護項目。一是內蒙古東部草原沙地綜合治理項目(錫林郭勒盟一期)落實中央資金18487萬元。二是錫林郭勒草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與監測設施建設項目落實中央資金1462萬元。三是察汗淖爾流域玻璃忽鏡河鑲黃旗段及其周邊區域草原生態修復項目落實自治區資金400萬元。四是西蘇旗、藍旗和多倫縣國有林場管護用房項目落實中央資金130萬元。畜牧業建設項目。一是西烏珠穆沁旗草原畜牧業轉型陞級項目,總投資37745萬元,申請中央資金16681.5萬元,落實2022年度中央資金4000萬元。二是落實種質資源保護中央資金1728萬元,分別為:東烏珠穆沁旗肉羊種質資源保護利用項目963萬元、西蘇旗蘇尼特羊種質資源保護項目720萬元。三是落實東烏珠穆沁旗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建設項目中央資金45萬元。以工代賑項目。落實以工代賑項目中央資金1029萬元,分別為:太旗寶昌鎮向陽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335萬元、太旗永豐鎮小河套—元山段新建鄉村公路項目500萬元、太旗駱駝山鎮榆樹窪—S304公路連接線擴建的鄉村公路項目194萬元。易地搬遷後續扶持項目。落實易地扶貧搬遷後續產業項目自治區資金2400萬元,分別為:白旗970萬元、太旗650萬元、黃旗400萬元、西蘇旗200萬元、藍旗180萬元。
今年爭取的中央和自治區項目資金基本到位,部分項目已開工建設,但仍然部分項目未能列入國家和自治區投資計畫。主要原因:一是國家調整政策,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項目取消了暖棚、貯草棚等草原畜牧業基礎設施建設內容。二是今年全區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項目重點支持“一湖兩海”及察汗淖爾、黃河流域周邊地區。三是部分旗縣農牧業建設項目儲備不足,辦理前期手續緩慢,符合申報條件項目較少,影響爭取資金。需要盟直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各有關旗縣積極謀劃項目,提前辦理相關前期手續。
關於2023年支持方向。一是2023年生態保護和農牧業建設項目,國家未調整政策,按原政策執行;二是國家印發《關於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促進當地群眾就業增收的工作方案》,要求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要擴大支持範圍,需要相關地區謀劃更多以工代賑項目;三是易地搬遷後續扶持資金重點支持集中安置區產業項目。四是申請小流域治理、防洪排澇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要列入水利部《“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澇薄弱環節實施方案》,現時我盟列入此《方案》的項目並不多,請各地儘快對接水利部門。
下一步,一是與盟直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强項目調度,督促項目建設,加快建成投運。二是抓好西烏旗草原畜牧業轉型陞級項目的基礎上,深入對接國家和自治區發改革委,持續爭取其他旗縣列入國家計畫。三是認真研究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投資政策,指導各地包裝策劃項目,特別是以工代賑項目,辦理前期手續,做好項目儲備,積極爭取項目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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