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警察局聯合發佈通告,從即日起,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等違法犯罪活動,凡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根據通告,一、嚴禁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二、嚴禁盜竊、搶奪、搶劫、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三、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四、嚴禁通過互聯網等通路違法違規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的資訊;五、嚴禁製造、銷售模擬槍。
凡具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在2022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模擬槍、弩等非法物品,構成違法犯罪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違法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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