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相關《决定》,以有力法治保障維護公平就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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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决定》明確,任何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患傳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勞動合同,在招用人員時不得以曾患傳染性疾病為由拒絕錄用。《决定》明確,全社會應當共同維護公平就業環境。

  記者王海燕

  最近,“歷史無陽”成了就業市場的一個隱性門檻,新冠陽性康復者遭遇的“就業歧視”讓人揪心,維護公平就業權益,亟待有力的法治保障。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促進就業工作的决定》。《决定》明確,任何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患傳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勞動合同,在招用人員時不得以曾患傳染性疾病為由拒絕錄用。

  把擴大就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市就業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第二季度本市平均城鎮調查失業率達12.5%。市人大社會建設委主任委員閻祖强說,市人大常委會在“防疫情、穩經濟、保安全”大走訪大排查調研中瞭解到,全市各區、各相關部門和組織在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穩市場主體穩就業政策措施過程中,均希望進一步明確政府、企業、社會各方在促進就業方面的法定責任。

  同時,據市教委、市總工會、部分市人大代表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等方面反映,近期有關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以及疫情導致就業困難人員失業等方面的訴求大幅增加,企業勞資糾紛矛盾也明顯增多。

  堅持就業是最大的民生,本市深化實施就業優先戰畧,把穩定和擴大就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决定》共12條,圍繞進一步增強全社會促進就業的共識和合力,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穩經濟、促就業、惠民生各項工作作出相關規定。

  《决定》明確市、區政府及鄉鎮、街道在穩定和擴大就業方面的責任,強調區政府承擔所轄行政區域內穩定和擴大就業的第一責任,要求相關政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相關工作。明確工會等社會團體應當引導職工和用人單位共克時艱,穩定工作崗位。支持市場主體落實穩就業責任,明確國有企業應當發揮吸納就業的引領示範作用,充分發揮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的主管道作用。

  圍繞保障應屆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擴大開發公益性崗位、加大企業人才儲備力度、完善人才落戶政策、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能級等,《决定》明確了相關方面的責任。比如支持企業面向本市應屆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加大人才儲備力度。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持續優化居住證、戶籍政策及安居政策,吸引和留住各類人才在本市就業創業。

  加强對落實就業名額的監督

  根據《决定》,在有關緩繳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及减費讓利、就業補貼、貸款擔保貼費、各類房屋租金减免等各類援企穩崗紓困政策期限屆滿後,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市實際,採取相應的扶持措施。

  新冠陽性康復者在求職過程中因被歧視找不到工作受到關注,在7月11日舉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市政府新聞辦方面表示,上海各部門、各單位都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要求,一視同仁地對待新冠陽性康復者,不得歧視。此次立法明確公平就業和糾紛化解相關要求。《决定》明確,全社會應當共同維護公平就業環境。任何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患傳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勞動合同,在招用人員時不得以曾患傳染性疾病為由拒絕錄用,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明確人民法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构、工會組織、調解組織等應當依法、及時、妥善處理涉疫情的勞動爭議糾紛。

  促進就業完成得好不好,成為考核領導幹部的名額之一。此次立法明確,市、區政府應當强化對下一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促進就業工作成效的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績效考核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估的重要依據;要求市、區相關部門加强對落實主要就業名額和政策措施情况的專項監督和檢查,重點督導法規政策落地、重點群體就業、資金保障落實等。

标签: 就業 求職 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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