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自治區相關檔規定,包頭市上調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其中定額調整標準為每人每月新增45元,年滿70歲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新增30元,調整新增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此次調整範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的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分四個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新增45元;按照養老金水准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准的1.6%新增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以列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按照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新增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新增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新增2元(繳費年限包括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含按有關規定折算的工齡)。此項調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調整;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新增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新增一歲,養老金再新增1元。
此外,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照上述標準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准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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