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黑龍江省房屋市政工程“數字工地” 監測服務平臺應用辦法》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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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推進“數位工地”監測服務平臺全面應用,促進我省住建數位化健康發展、數位住建與行業監管深度融合,我廳起草起草了《黑龍江省房屋市政工程“數字工地”監測服務平臺應用辦法》,現將有關情况說明如下:

為推進“數位工地”監測服務平臺全面應用,促進我省住建數位化健康發展、數位住建與行業監管深度融合,我廳起草起草了《黑龍江省房屋市政工程“數字工地”監測服務平臺應用辦法》(以下簡稱《應用辦法》),現將有關情况說明如下:

一、《應用辦法》起草的背景

黑龍江省房屋市政工程“數位工地”監測服務平臺是依託“互聯網+監管”模式,以“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為重點,開發建設監測服務平臺,是以提高監管效能,提升政府服務能力,促進工程建設高品質發展的目的。2020年住建部等聯合印發《關於推動智慧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健全與智慧建造相適應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與機制。2022年初,黑龍江省政府印發《“十四五”數字政府建設規劃》提出加强數位住建建設,推動全省城鄉建設管理數位化轉型,重點推進數位建造的工作目標。結合我省實際情況起草了《應用辦法》,經徵求各市(地)住建首長部門及廳相關處室、協會、組織意見,多次修改完善。

二、《應用辦法》起草的依據

(一)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二)國務院和省政府檔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

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數字龍江”發展規劃(2019-2025年)的通知》(黑政規〔2019〕7號)、《黑龍江省“十四五”建築業發展規劃的通知》(〔2021〕272號)

(三)住建部規範性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

三、《應用辦法》的主要內容

《應用辦法》共15條,包括以下內容。

(一)界定適用範圍。提出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納入數位工地監測服務平臺管理。

(二)明確應用原則。提出監測服務平臺應用應堅持統一管理、業務協同、資料共用的原則。

(三)劃分平臺管理層級。平臺搭建項目部、企業兩個應用層級和省、市、縣(區)三個監測層級的五級運行架構,

(四)細化應用職責,明確縣(區)級以上住建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勘察設計組織、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組織的應用職責,提出對接項目、建立監控指揮制度、分析研究統計資訊等住建首長部門工作要求,以及文明施工費撥付、專項方案編制審批、外接設備運維、數據上傳、日常管理等相關建設主體工作要求。

(五)嚴格監管要求。對未安裝、擅自關閉、隨意拆卸資料獲取設備的組織,視為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到位,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房屋市政工程“數字工地”監測服務平臺應用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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