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醫療保障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本市醫藥產品陽光採購工作,製定此政策。
二、目標任務
建立本市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掛網產品基礎資料庫,完善本市醫療保障資訊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相關功能,推進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陽光掛網採購工作。
三、機构範圍
本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四、藥品範圍
臨床使用的全部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
五、主要內容
(一)各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全品種全用量網上採購。
(二)各醫療機構應準確填報採購品種、包裝、數量、價格、企業等網上採購資訊,做好網上備案登記,實現應采盡采、真實完整。
(三)購銷雙方應參攷國內主流中藥材專業市場和系統中全市掛網採購價格水准,結合臨床實際,按照質價相符的原則確定合理的採購供應價格。
(四)深化市區兩級醫保部門監管體系建設,分級協同做好轄區內醫療機構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掛網採購的監測指導和監督管理。
(五)本通知自2022年2月26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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