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五險一金”的繳費工資從6月11日起合併申報,並可直接網上提交。未按時申報的用人單位,7月起將按照組織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6月10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佈《關於合並申報2022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2022年度各項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與住房公積金(簡稱“五險一金”)的繳費工資將合併申報,並可直接網上提交。6月11日至7月20日,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可登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合併申報2022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申報完成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把相關資料傳遞給稅務部門、醫保部門與公積金部門。
用人單位需要以職工2021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申報2022年度“五險一金”的繳費工資依據。申報錄入時,不做上下限的限制。後期核定時,系統會自動按照本市“五險一金”的上下限規定分別核定。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不得瞞報、漏報。如用人單位未按時申報繳費工資,將自2022年7月起按照組織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22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在市、區兩級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經(代)辦機构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政務服務中心(原社保所)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也須在6月11日起到7月20日期間,申報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週期。
參保人可通過首都之窗網站線上辦理;也可到市、區兩級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等經(代)辦機构,或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原社保所)申報。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上下限之間自由選擇,繳費週期可以選擇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繳費。
如果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參保人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低於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的,將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繳費週期為按月繳費。
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申報“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的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申報結果可隨時査詢;住房公積金申報結果可於本組織7月份委託收款日後査詢,非委託收款單位可於7月20日後査詢。住房公積金調整不成功的,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再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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