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促進商貿物流發展項目申報指南》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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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進一步提高商貿物流保障都市運行的能力,市商務局制定出臺了《促進商貿物流發展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為進一步提高商貿物流保障都市運行的能力,市商務局制定出臺了《促進商貿物流發展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指南》主要內容及相關說明

(一)支持方向

符合首都都市戰畧定位,以生活必需品、日用消費品等商貿領域的物流配送為重點,促進商貿物流降本增效、提升商貿物流服務保障的能力和水准、加快商貿物流轉型陞級,推動商貿物流資訊化、智能化、集約化、標準化發展,並具有一定示範效應的商貿物流項目。

1.支持商貿物流智能化發展項目。支持利用5G、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等現代科技提升物流自動化、集約化水准,支持流通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打通信息流、物流,促進實現物流標準化一貫化銜接、資訊協同化共亯,提高流通供應鏈協同運作效率和水准。

2.支持服務都市運行保障的商貿物流新模式示範專案。推進商貿物流轉型陞級,鼓勵共同配送、統一配送、集中配送等模式發展,支持綠色物流技術和模式創新應用。

3.支持冷鏈物流發展項目。支持農產品流通等商貿流通領域冷鏈物流裝備與科技陞級,發展全程冷鏈物流服務,鼓勵冷鏈配送模式多元化創新發展。

(二)支持內容

商貿物流基礎設施現代化建設和升級改造;物流智能化、信息化、標準化軟體發展及硬體採購;自動分揀設備購置;1.2m*1.0m標準化託盤、標準化周轉筐等標準載具及與其配套的貨架等設施設備購置;電動叉車、手持終端設備、GS1資訊採集和處理設備、工作監控等物流設備採購;物流環保節能技術應用及升級改造投入;冷鏈物流設備與技術應用及升級改造投入。

  二、項目建設認定時限及進度要求

申報的物流建設項目應已建設完成並已投入使用,項目建設時間應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間。

  三、《指南》執行時間

《指南》執行時間為自《指南》發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專案申報時間為自《指南》發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止。

(連絡人:物流發展處丁冠陽、劉小驥;聯繫電話:55579408、5557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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