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包頭市住房公積金新政實施

内蒙古 58℃ 0
摘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選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緩繳期滿後次月,需對緩繳的住房公積金進行補繳。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支持職工合理住房消費,更大限度用好用足住房公積金政策,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自2022年6月1日起,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開始實施最新政策,政策有效期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優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城鎮個體工商戶以個人繳存者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取消提供近三年納稅或免稅證明。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與組織解除勞動關係自謀職業的各類人員申請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個人帳戶設立手續時承諾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即可,不再要求提供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或參保證明。

放寬選取政策。職工與組織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係,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6個月,可以辦理註銷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並選取帳戶餘額。取消“職工再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持同一套購房手續不允許辦理購房選取”的限制。取消“職工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允許辦理按月對沖或餘額對沖還貸業務”的限制。

放寬貸款政策。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由房價的30%以上調整為20%以上。職工結清貸款後即可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貸款申請時間間隔兩年以上;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提高“還款能力係數”,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測算因素中的還款係數由0.4調整提高至0.5,提高借款人可貸額度。擴大异地貸款範圍,放開公積金异地貸款呼包鄂烏區域限制,調整擴大至全國範圍,允許全國範圍內繳存公積金職工在我市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恢復“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本市有尚未結清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且所購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同時《個人信用報告》中近2年內無逾期記錄,符合住房公積金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可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

紓困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選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緩繳期滿後次月,需對緩繳的住房公積金進行補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指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醫學觀察或被政府隔離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觸者)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申請不作逾期處理。將租房選取標準上浮10%,即市區單身職工選取上限為12900元/年,職工家庭選取上限為17800元/年;旗縣區單身職工選取上限為10300元/年,職工家庭選取上限為14300元/年。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