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佈新修訂的學術和科技帶頭人及後備人選選拔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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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對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等部門對《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選拔管理辦法》《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並經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同意後印發實施。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對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等部門對《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選拔管理辦法》《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並經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同意後印發實施。

據介紹,四川省學術和科技帶頭人及後備人選制度是四川省選拔培養高層次人才的重要制度。該項工作在四川省委、省政府領導下,始於1996年。制度實施20多年來,先後3次修訂完善,現時已開展13批選拔工作,產生學術科技帶頭人及後備人選近萬人次,對四川省壯大高層次人才隊伍、推動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結合歷史機遇、發展階段、工作基礎,修訂工作既保持政策的相對穩定,又在實踐中與時俱進、不斷優化,全面落實“四個面向”要求,突出以科學精神、創新價值、創新能力、業績貢獻為主的人才評估導向,形成一套體現新時代新要求、更加科學有效的人才評價體系。

《辦法》進一步明晰定位及選拔導向。堅持項目對學術科技水准的評估導向,與“天府峨眉計畫”“天府青城計畫”形成各有側重、相互銜接、互為補充的高層次人才制度體系。為避免重複選拔,明確要求國家人才計畫、“天府青城計畫”“天府峨眉計畫”領軍人才層次及以上入選者在管理期內不再參加本項目的申報。

《辦法》進一步凸顯人才工作服務高品質發展。為推動人才積極服務和融入四川省委、省政府發展戰略,在注重學術科技評估的同時,增設基層、產業等人才專項,以人才專項形式,為服務全省高品質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開闢評審通道,引導人才把論文寫在大地上,把科技成果應用在經濟社會發展中。

《辦法》進一步完善人才分類評估標準。堅持“破四唯”和“立新標”並舉,對科學研究、哲學社會科學、產業技術開發、農業農村、醫療衛生、文化藝術、教育教學等不同領域人才分類評估標準進行了優化完善,特別是對產業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突出了市場評估、成果轉化和推廣等評估名額權重。

《辦法》進一步優化評審選拔機制。堅持“競爭擇優”原則,著力構建用人單位為主體、同行評估為基礎的多元評估機制。强化用人單位主體作用,由其根據組織實際,擇優推薦候選人。推動行業部門深度參與,進一步發揮行業部門首長和指導優勢。(郭瑩 袁菡苓)

标签: 人才 後備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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