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政府辦印發《昭通市鼓勵支持創業創新八條措施(試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創業帶動就業,促進人才回流和更高質量就業。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創業主體符合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其中,個人可申請不超過20萬元的貸款;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人數按每人20萬元標準核定貸款,但最高不超過110萬元;小微企業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寬創業融資管道和提升創業者獲貸便利度。
加强用地規劃和物流支撐。在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安排不少於10%的建設用地名額,各縣(市、區)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時單列不少於5%的新增建設用地計畫名額;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名額,對暫未明確具體用途的建設用地,可在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時落實,靈活保障創業項目用地。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物流網絡體系。
支持創業平臺建設。鼓勵各高校院所、領軍企業、市內外創業孵化機构等主體,利用老舊商業設施、閒置樓宇和存量土地等,建設一批省、市、縣級創業孵化平臺。製定市級創業孵化平臺建設標準,對通過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平臺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資金。鼓勵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創建縣級創業孵化平臺並給予適當補助。結合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每年評定5個鄉村振興孵化平臺,每個平臺獎補20萬元。對已認定的市級以上創業平臺實施年度考核評估,評定合格的再給予一定補助資金支持。
鼓勵各類群體投身創業。引導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創業補貼。鼓勵返鄉入鄉人員創業,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給予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科技人員離崗創業,經原組織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允許科技人員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返鄉入鄉人員創辦的企業。
强化創業指導服務。市級組建專業創業導師團隊,為創業群體免費提供創業指導。加大“馬蘭花計畫”創業培訓實施力度,推進創業培訓增量提質,提升創業者創業能力。
扶持優質創業創新項目。依託各類創業創新賽事活動,每年在全市範圍內定向扶持20個市長創業創新優質項目,對扶持項目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資金補助。
組建昭通市創業聯盟。聚集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團體、創業平臺、高校、企業等主體,建立資訊共用、業務對接、合作交流等平臺和機制,凝聚創新創業合力,促進創業創新高品質發展。
强化創業服務保障。成立昭通市創業創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昭通市人社局。在市縣人社部門開通創業服務專線,設立創業創新綜合服務視窗。依託現有駐外人力資源服務組織,設立返鄉創業服務站,引導有創業意願的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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